“伯爵”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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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8 17:04 176人参与 0条评论 自动播放 开灯

“伯爵”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撤销决定书、无效宣告裁定书、商标档案扫描件作为证据。经复审查明:1.引证商标一、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2021年7月20日第1752期、2021年6月20日第1748期《商标公告》上,引证商标一、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2.在我局审理期间,引证商标三、四经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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