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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的星空,很朗格!
后来,他就同万国、积家合作。由万国、积家两个品牌以及后面的母公司出钱出力出技术。复兴之初的朗格急需“有特色”“有逼格”的东西撑场面,于是积家大日历的技术的发明人G. Blumlein决定将这一发明给朗格品牌独家使用。凭借于此,l历峰持有了朗格品牌90%的股份,而朗格后人只持有10%。2003年,朗格后人将剩下的10%卖给了历峰,自此,朗格品牌和朗格家族没有关系了。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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