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况—— 2000年有位表友在香港金轮表行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价值22608美元的萧邦“愉快的钻石”系列腕表,但在13年后的2013年经过萧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检测,证实此款腕表为假表!因为价值不菲,按照2000年2月份汇率为8.2797元,折合人民币将近19万,此事件立刻引起香港及大陆行业人士注意,本刊经过独立调查来回顾下经过。 【事件表款】 制造商:瑞士萧邦表厂。销售商:香港金轮表行有限公司。购买日期;2000年02月13日。手表型号:20/3929 4100—51。序列号:719095。金额:$22608美元。有销售商提供的发票和制造商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事件起因】 2013年5月,经“萧邦上海专卖店”以及“萧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证实:萧邦并没有此型号手表、也没有三颗流动蓝宝石这种配置。在上海警方的协调下,“萧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出具了证明。 说明:【该原产地证书有明确标注:蓝宝石的数量、克拉】。 【现状】 由于没有销售商的举证,事件真相无法了解,行为责任人无法确定。消费者根本无法在瑞士或者香港通过法律渠道,追索被侵犯的合法权益。 【涉及国家】 此事件涉及瑞士、香港、中国。虽然国际相关组织明文规定;当事国政府应该为跨境消费投诉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但瑞士和香港的执法机构以及政府不仅不调查,而且包庇纵容。 中国消费者在得不到我国法律帮助的前提下,跨境维权谈何容易。 【结论】 瑞士制造商或香港销售 商涉嫌生产和销售假冒商品。 他们利用消费者对瑞士钟表的盲目崇拜,且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为了获取高额的非法利润。伪造“原产地证书”虚假产地来源,并且后添加了三颗流动的蓝宝石,以次充好欺诈消费。 由于是批量生产和销售,在我国可能会有一大批类似受害者,在此警示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事件中各方的态度—— 【制造商的解释】 客户定制的特别款手表、“正品”手表、“国际销售质量保证书”。至始至终没有按照ICC的建议,对该原产地证书进行书面确认。 【执法机构的态度】 瑞士“打击假冒和盗版平台”以及相关执法机构,集体保持沉默。 【瑞士政府的解释】 “不是萧邦的错”“可能是香港的销售商在犯罪,欺骗了你”“你应该起诉香港的销售商”…… 【销售商的态度】 「金轮表行」指金轮表行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由潘廸生先生间接全资拥有),其主要业务是于香港销售手表。与之邮件、传真,至今无回复。 【执法机构的态度】 存在于香港的证据:该型号手表的进口记录、手表真伪、发票真伪、原产地证书真伪、销售商该型号手表销售记录、以及销售商的举证。 香港【售卖商品条例】之规定“纵使是制造商的过失,亦应由出售物品的商店负责解决”。香港法律明确规定伪造原产地证书虚假产地来源属于犯罪。 香港海关自6月24日―9月17日止,刑事立案调查的回复,上述证据只字未提。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自6月22日―11月27日止,对上述证据同样只字未提,并且拒绝提供销售商的任何信息。 【香港政府的态度】(自始至终N次内容完全相同): 陳先生: 2月6-14日的電郵收悉。我們已再次把你提出的事宜轉交香港海關和消費者委員會參閱及適當處理。行政長官私人秘書(姚一風代行) 钟表 最时间建议:购买比较罕见腕表表款,一定要求了解手表的具体型号,可去电品牌、发邮件咨询表款的详细参数及介绍。也同时希望去比较大的店面购买腕表。切勿贪图小便宜! 【钟表 最时间】 记录历史,传播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