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的通知 昆安办〔2019〕46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安环局,张浦镇安监办、综合执法局,周市镇综合执法局(安监办),各镇安环所: 为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的保险监管,现将市安委办委托国度应急管理部研讨中心编制的《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区镇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在日常检查中突出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重点场所的监管,同时将参考名录发送至辖区内企业,敦促企业分离风险评价管控工作,对照本名录全面辨识本单位所触及的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并依照保险技术阐明书(MSDS)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管控措施,防备群死群伤事故发作。 附件: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 昆山市保险消费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筑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