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豆瓣网友: ★Lachesis★ 关注微信公众号“每日豆瓣”,回复“今晚我有空”,看看大家晚上都在看什么。 一个月前在书店偶尔遇见《斯通纳》时,我便知道,这是一本不同寻常的书。设计异常简约;没有书封,没有夸大的引荐语,以至连必要的内容简介都没有。由于缺乏线索,我拿起它,翻了几页,就放下了。直到几周前在豆瓣推送看到一篇评论,关于这本书的记忆才重新在我脑中醒过来。读完了豆瓣阅读放出的试读部分后,我立刻掏出手机,以购物狂的惯性买下了全篇,然后用两个小时读完了它。 这是一本奇特而出色的书,对我而言。不只是由于这种古典、节制、文雅的笔法与它带来的流利的阅读体验看似格格不入,还有它在人们充溢对功成名就的焦虑感的今日所“鼓吹”的主题:一个失意者的故事。既不现代,也不美国,以至也不具备典型学院派的自黑式诙谐,如《小世界》和《围城》(固然开头看到戴夫同窗一鸣惊人的嘴炮时,我错误地以为它是一部黑色诙谐小说,并等候着更多的嘴炮;不料这位同窗很快就死了)。在理想主义小说的群像中,它更多让我想起库切的《耻》,耶茨的《反动之路》,阿特伍德的《能够吃的女人》;是苦涩冷静的自嘲,是背地流淌的焦虑和对自我身份失去控制的恐慌感,这种焦虑并不限于时期,也不限于学问分子的身份,读后却有着徘徊不去的副热带高压的憋屈感。 但是不同于卢里、菲利普、方鸿渐等一系列憋屈之模范,《斯通纳》里的斯通纳,一个憋屈水平不相上下的人,却对自身生活中最具讽刺意味的悲剧坚持着相对超然的冷静。他的生活比起中产阶级出身的以上各位可谓凄惨:一个因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而偶尔爱上文学的农家子弟,拿到文学博士之后,命运似乎也没有由于他的努力而“有所回报”:他娶了银行家的女儿,却在一个月内认识到了妻子的歇斯底里和婚姻的失败;由于过度坚持准绳,争辩时不呼应系主任门生的面子,之后一辈子在系里被穿小鞋,到死都是助理教授的位置;有过一场和女助教短暂热烈的婚外情,终于也毁在混蛋系主任的手里;独一的女儿也由于病态的家庭关系而早早怀孕嫁人,逃离家庭。但是这一切他似乎都宁静地忍了下来;没有离婚,没有分开那座大学,没有跟助教私奔,没有发疯,没有自杀,在系主任要挟退休的战争中坚持到最后一刻,直到检出癌症为止。临死前身边除了老友和怨偶般的妻子,就是自己书房里的书。 很难说这样的人生不是一场失败——恐怕一切人都会同意的,包含作者和斯通纳自己。究竟,关于我们人类中的绝大多数而言,努力进取是为了取得世俗(不论肉体的还是物质的)某种肯定;否则,就痛快不要进取好了(吾辈的选择)!而斯通纳显然并不是一个出世者。在遭到冷遇之前,他乐于当一个受欢送的好教员;勇于顶着系主任的压力为学术纯真性辩护;以至在和情人凯瑟琳的最后一次说话中,他也提到自己实践上还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多明显的现充心态啊): “‘由于从久远看,’斯通纳说,‘不是由于伊迪丝,以至不是由于格蕾斯,或者一定要失去格蕾斯,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由于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由于这是我们非要抑止的锤炼,以至不是由于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由于惧怕我们自我的消灭,以及我们往常所做一切的消灭。’ ‘我知道。’凯瑟琳说。 ‘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应该早知道这点。我置信我们是知道的,但我们得退出来一点儿,伪装一点儿,这样才干——’”(《斯通纳》,第13章) 许多人读到这里(包含我自己)就堕入匪夷所思的困惑:假如斯通纳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充,那么就不该有这场婚外情,也不该有一开端与系主任的任何抵触,这才干让他高兴地在学术现充的阳光大道上顺利走下去。亦或是,假如他一开端就想要一个叛逆者,体制的应战者,就应该离职、离婚或者搞《失乐园》方式的情死好了。但是无论是他还是凯瑟琳,都没有真正放弃“服从于理想”的意愿,最终以牺牲恋情(牺牲对立)的方式作了妥协。 这是相当令人误解的一个片段。或许有许多人会就此以为斯通纳先生是个不思抗争的诚实人、逃避的失败主义者(defeatist),不外是又一个方鸿渐,怒而把书扔到一边。但是奇特的是,我并不这么觉得。这位主人公并不愚钝,也并不缺乏自尊、愤恨或羞耻的感情;只是他关于理想的准绳只是牢牢护住底线,对底线之外的事冷漠自持,以至逆来顺受。这固然不是多么男子气概的贬义词,但充溢了古典的斯多葛气质。而且斯通纳先生以为(他的情人也这样以为),假如分开了必要的对理想的忍耐,只能更深的堕入虚无之中。换言之:假如西西弗斯中止了推石头,他也无处可去。 这固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勇。不是隐身于市井复仇的基督山伯爵的英勇,也不是《源泉》里的洛克以一应战整体的英勇。使斯通纳究竟不同于方鸿渐的是,他还有着关于文学的纯真的爱;但是,文学乃至学术整体除了提供“美”的慰藉之外,关于提供生活的其它答案也无能为力。在肉体的止境他看到的是一样的虚无。临死之前他想着他曾经跟随过的东西: “他冷静、明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逃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具有友谊和友谊的密切,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曾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畏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独一性,以及婚姻宁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置,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具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紊乱的生命潜能中。凯瑟琳,他想。“凯瑟琳。” 他想当一名教员,他成了教员。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分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幻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真。他寻觅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聪慧,在漫长岁月的止境,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 他还希冀什么呢?他问自己。”(第17章) 固然令人悲伤,这个自知平凡的灵魂却是苏醒的。他看清了生命必定的缺陷和遗憾,从而不再有遗憾。这种“无我”的境地(不同于道家全然出世的无我)是个人主义的英雄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奇妙;却更近于忽视自我、追求次序的斯多葛肉体。斯通纳自己也谈到过所阅读的罗马抒情诗人面对死亡时令人惊异的“安但是文雅”的态度,与下面这段论述不无异曲同工之妙: “…只需从斯多葛主义的视角中,这种名义上的矛盾才可能真正得以消解:自我主义者的行为方式是分歧而容易了解的,他们追求个人自由,在享用自由所带来的任何乐趣的时分也不会有患得患失的负疚感;但斯多葛主义忽视自我、追求任务和义务的实质诉求使得斯多葛主义者的个人幸福的终极完成无法简单地经过自我需求的满足来达致,而必须借助于某种外在次序和价值体系的认同。”([1] Silence:《论德意志斯多葛主义》) 这并不是说一切的斯多葛主义者都不注重结果。只是与结果相比,他们更以对理想的“委曲求全”为荣。小说中没有明白提到这一含义,但斯通纳在与他性情相近却日益疏远的女儿身上,多少看到了一点同类人的共性: “斯通纳知道——而且很早就知道,他以为——女儿属于那种极端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心爱的人类中的一员,这种人的道德质地是那么娇柔,必须认真养护和关怀,这样它才干称心如意。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中央。盼望温柔和宁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哗为粮食。这种天性,即便在陌生和充溢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中央,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权力,只需畏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芜、狭小而柔静。”(第15章) 这种passiveaggressive的对立——被英勇者不屑,被同流合污者讪笑,却奇特地以一块石头般冷漠的方式在读者的心中扎下根来。或许,和五六年前我所酷爱的《源泉》相比,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史诗的《斯通纳》,值得被更多人关注。在这个失败者身上,我们或许能看到(未来的)自己,或许能看到一种历经失败而了无遗憾的生之可能,或许能看到另一首莎士比亚先生的诗(并未见于本书): The valiant nevertaste of death but once Of all the wonder I yet have heard It seems to me most strange that men would fear Seeing that death, a necessary end Will come when it will come. —WilliamShakespeare, Julius Caesar, Act II 更切合本书主题的,是另一位德国人赫尔曼·黑塞先生的诗《朝圣者》: “繁华世界就此别过, 我曾爱之弥深, 即便我无所获, 我仍感不虚此行。” 卢然/Lachesis 2016.4.6 [1]Silence: 《论德意志斯多葛主义》。原载于百度德国吧。 http://tieba.baidu.com/p/545672168 ---- 此文首发于公众号《宇宙尘埃与玫瑰庭园》(Lachesisdeneige)。全部版权归作者一切。 欢送来接受调戏。 不经答应的转载是不礼貌、不受欢送、不懂人情世故、损伤RP和颜值的行为。你觉得呢? 关注微信公众号“每日豆瓣”,回复“每周荐书”,取得每周引荐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