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据“板扎在线”报道,女子将一块36000元的手表从广州寄往宁夏,疑似被调包,由于没有保价仅被赔付百元,引发关注。
12月30日,广州的鲁女士经过“顺丰速运”的“代收货款”效劳,将一块价值36000元的手表从广州寄往宁夏,运费为23元,代收效劳费为992元。
鲁女士表示,该包裹在送达收件地址后第4天显现”对方拒收”。当包裹退还回来的时分,鲁女士觉得十分奇特,“退回来的时分曾经被调包了,手表的包装、表带上的标签被扯开了,表带的纹路也跟我寄进来的不一样,整个手表和我寄进来之前有很大的差别。” 随后,鲁女士拨打顺丰速运的客服电话,她说:“他们通知我只能赔付7倍的运费,由于我没有保价,合计是100多元。” 鲁女士愤恨地表示,“这个保价条款就属于霸王条款”。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不了解,“这么贵的不保价,太奇特了”,“难道快递员短时间内去找个同款掉包吗?”“直接报警吧”。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中消协律师表示,各快递公司都在快递效劳合同中商定了各自由一定限额内的未保价赔偿规则,这些规则并没有消费者协商修正的余地。而且,快递公司商定的限额赔偿义务低于快件实践价值时,消费者的实践损失得不到弥补,减轻了快递公司的赔偿义务,关于消费者显失公平。此外,假如快递公司存在暴力分拣等故意或者严重差错行为招致快件损毁、丧失,快递公司无权以格式条款为由减轻或免除自身义务。 快递曾经保价,因格式条款的设置,依旧会存在不公平。如:一些快递公司的保价商定中会提到“快件发作损毁、丢失(包含全部或部分损毁、丢失)的,已保价快件,依照实践价值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越申报价值;如快件未足额保价的,则赔偿金额按保价率折扣。” 针对这一点,律师表示快递企业对“保价”的解释与消费者的了解存在分歧。快递企业的“保价”规则属于最高赔偿限额,实践赔偿时要依据快件的损毁状况肯定细致金额,最高不超越保价金额。普通消费者对“保价”的了解是快件呈现损毁状况,快递企业就应当依照保价金额中止赔偿。快递企业有义务在接受托寄前,向消费者主动阐明细致的保价赔偿规则,假如告知不分明,对格式条款的了解发作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板扎在线、网友评论、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