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又一批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要开端实施。 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 二.《药品网络销售监视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义务 三.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则》: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变革 四.《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管理规则》: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健康展开 五.《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规范及测试大纲》(试行):中小学生普通话划分等级 六.《化装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准绳》:规范化装品消费答应和监视检查工作 七. 《商标代理监视管理规则》:增强学问产权法治保障 八. 《铁路风险货物运输保险监视管理规则》:进一步明晰了风险货物范围 九.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措施》: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交纳上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12月1日起实施,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该法共七章50条,包含总则、电信管理、金融管理、互联网管理、综合措施、法律义务、附则。在总结反诈工作阅历基础上,着力增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增强协同联开工作机制树立,加大对违法立功人员的处分,推进构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2 《药品网络销售监视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义务 《药品网络销售监视管理措施》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迎来强监管时期。《管理措施》规则,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障网络销售药品保险才干的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或者药品运营企业。第三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需向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办理存案。
3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则》: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变革 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则》,《规则》从监视、保障两个方面,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作出规则,坚持约束与鼓舞并重,强调有错必纠、容纠并举,失职免责、渎职问责。《规则》共21条,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4 《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管理规则》: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健康展开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管理规则》自12月15日起实施,旨在增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度保险和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效劳健康展开。其中重点明白了跟帖评论效劳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跟帖评论效劳运用者和公众账号消费运营者应当恪守的有关请求等内容。 5 《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规范及测试大纲》(试行):中小学生普通话划分等级 教育部、国度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规范及测试大纲》(试行),将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规则了测试的内容、范围、试卷构成和评分规范等,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及以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测评或评价监测。该规范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试行。
6 《化装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准绳》:规范化装品消费答应和监视检查工作 《化装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准绳》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该准绳明白,对检查判定为“消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的企业,担任药品监视管理的部门应当敦促其在规则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讲演,必要时能够组织现场复查。对检查判定为“消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担任药品监视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化装品监视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则,采取责令暂停消费、运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
7 《商标代理监视管理规则》:增强学问产权法治保障 《商标代理监视管理规则》自12月1日起实施,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准入门槛低、机构过多过滥、运营管理不规范、效劳水平划一不齐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则,从源头上进步行业整体效劳质量和展开水平。树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存案制度,经过完善办理存案程序,对长期不展开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算,推进构成行业良性展开格局。
8 《铁路风险货物运输保险监视管理规则》:进一步明晰了风险货物范围 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的《铁路风险货物运输保险监视管理规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规则》进一步明晰了风险货物范围 :一是在现行《规则》关于风险货物定义的基础上,明白风险货物准绳上以《铁路风险货物品名表》为规范中止认定,同时进一步明白,对虽未列入《铁路风险货物品名表》但依据有关法规、国度规范肯定为风险货物的,也需求依照《规则》办理运输,既便于理论操作,又全面强化对风险货物运输的保险监管。二是 分离铁路配备技术展开、疫情防控应急等风险货物运输需求,在附则中明白了在契合保险技术条件下的特殊情形监管请求,做到准绳请求和特殊需求相统一。
9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措施》: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交纳上限 新修订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措施》将于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新措施调整了保险保障基金暂停交纳上限,将财富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交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