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要 外国人名的汉译存在译音不准、男女无别、转写缺乏前后分歧的音系对应等现象。近年来的相关讨论没有提出消弭这些现象的计划。本文提出,外国人名汉译的基本准绳是“名从主人”,这意味着尊重外国人自己选择的中文名字并在将外国人的名字译成汉语时遵照他们普通认可的译名准绳,包含“定名不咎”“音义统筹”“译音循本”“音系对应”。 引言 在长期的翻译理论和研讨中,中国的翻译工作者在外国人名的汉译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上世纪80年代中期翻译界在讨论翻译外国科学家名字的时分,确立了“名从主人”“商定俗成”“尊重规范”“服从主科[1]”这四项准绳(张岂之、周祖达 1990:8-10),前三项准绳都具有普遍适用性,最后一项能够作为第一项的延展与之兼并。在此基础上,郭国荣 (1993)和新华社译名室(2004, 2007)又增加了“音似为主[2],形似为辅”“同名同译”等准绳,出版了包含《英语姓名译名手册》(新华社译名室 2004,以下简称《手册》)在内的多个语种、多版外国人名译名手册及其集大成者《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郭国荣 1993/新华社译名室 2007,以下简称《大辞典》),对规范外国人名的汉译起到了重要作用。 [1] 即服从科学家在其所在学科中的中文译名。 [2] 这一准绳又被《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编委陈有明表述为“音译为主”(见陈娟 2011)。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外国人名的汉译从此就万事大吉了。外国政要姓名的汉译存在一些问题(漆菲 2009;陈娟 2011),翻译和法学范畴一些人名的汉译也存在一些问题(王金波 2003;罗鑫 2009)。其实各范畴外国人名的汉译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1)中文译名的读音与原名的实践读音相距过大;(2)原文中男女有别的名常被译得男女不分;(3)同一个原文名字有时有多个中文译名,例如Aaron /`:rn/的译名有阿伦、亚伦、艾伦和阿龙;(4)不同的原文名字有时又仅有一个中文译名,例如Walk/w:k/、Walker/ `w:k/、Wark/ w:k/、Work/w:k/、Worker/ `w:k/都译成了沃克。 对外国人名汉译中存在的问题,学界展开了一些讨论。汪化云、刘正国(2001)提出,“名从主人”的“从”不应是一种盲从;王金波(2003)讨论了翻译界一些外国人名翻译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新译名;罗鑫(2009)指出了法学著作中人名汉译的瑕疵,主张学术著作中的“人名径附原文,不译”(同上:642);何自然、李捷(2012)讨论了称号翻译中的重新命名现象;李捷、何自然(2013)从音、形、义和语用学的角度提出了人名翻译的五个新通则,即“音从主人”“音、义从主”“音、形从主”“形从主人”“重命名”。这些讨论廓清了一些问题,同时也引出了一些新话题和意见分歧,发出了规范外国人名汉译的呼声。 本文重新界定外国人名的汉译和“名从主人”等准绳,剖析和梳理这些准绳,恰当弥补新的准绳,提出处置现存问题的细致措施,以期引发进一步讨论,完善外国人名的汉译。
什么算外国人名的汉译 在讨论外国人名汉译的准绳之前,需求先界定什么是外国人名的汉译。《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翻译的定义是“把一种言语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言语文字表白出来”(中国社科院言语所词典室 2012)。这一定义无法用在人名的翻译上,由于它没有涵盖译音(phonological translation),即“把一种言语的语词用另一种言语中跟它发音相同或近似的语音表示出来”(同上:译音条下)或转写(transliteration),即把一种文字系统转换成另一种文字系统。既然人名的翻译通常以译音或转写为主,我们就能够把外国人名的汉译界定为“把外国人名用汉语的音位系统读出来或用汉字转写出来”。依据这一定义,假如外国人给自己起了一个中文名字,与自己母语的名字在意义和语音上毫不相干,如上海土山湾印书馆早期三位馆长的中文名字苏念澄(Hippolytus Bosuiau)、严思愠(Stanislas Bernier)和翁寿祺(Casinirus Hersant)(邹振环 2010),这种中文名字不属于汉译,只能说这些人有一外一中两个名字。
外国人名汉译的准绳 外国人名的汉译需求思索到多个要素,因而有多个准绳。这些要素的重要性不同,相关准绳的优先度也不同。 第一准绳:名从主人 “名从主人”是外国人名汉译的第一或基本准绳。对“名从主人”狭义的了解是“译音要尽量接近原文读音”(张廷琛 1981:40)。依据这种了解,末代港督Chris Patten的中文名字彭定康和美国现任驻港总领事Stephen Young的中文名字杨苏棣都违犯了这一准绳。但是这两个名字的主人显然并不以为各自的中文名字有何不妥,以至能够说是他们选择了自己的中文名字,这表示的正是“名从主人”。由此可见,“名从主人”并不等于人名的“译音要尽量接近原文读音”。“名从主人”首先是人们在交往当选择称谓的一条基本准绳,其次才是人名翻译中要遵照的准绳。“名从主人”意味着发话者须用受话者自己认可的名字来称谓或指称他,否则就会招致与受话者的交往发作障碍。 “名从主人”大致分为两种状况。第一种状况是,外国人的中文名字是名字主人自己翻译或选择的;第二种状况是,外国人的中文名字是在名字主人不知情或无法选择的状况下,由译者依据这些名字在其言语中的实践读音并思索意义等要素,翻译或转写成中文的。这两种状况的中文译名所适用的规范有所不同。 外国人为自己选取的中文名字分为两种。一种是与自己母语姓名的读音完整不同的中文名字,这种名字由于是其主人自己起的,毫不违犯“名从主人”的准绳。另一种统筹母语名字的读音,例如利玛窦(Matteo Ricci)、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3]、韩礼德(M.A.K. Halliday);有的译名还统筹原名的意义,例如赛珍珠(Pearl Buck)。有的外国人不懂中文,但他们对自己名字的汉译显然有发言权或决议权。例如Chris Patten被任命为港督之前,其姓曾被译成柏藤(见百度百科彭定康条);接受任命后,很可能是英国外交部的某位中国通倡议他采用彭定康这个译名,并且显然得到了他的认可。这些译名都是名字主人自己定的,不论译得好不好,我们都得服从其主人的选择,不能依据别的准绳译成别的名字。这类译名假如呈现不统一的状况,我们也无权加以规范。例如,同一个David,剑桥大学中国历史学家David McMullen[4]的中文译名是麦大维;而曾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任教,往常经常做客央视4、9、10频道节目的美国友人David Moser却称自己为莫大伟,二人既没有选择规范的译名戴维,也没有选择商定俗成的译名大卫。我们不能说人家为自己选择的中文译名有什么错误。关于这类“名从主人”,假如说是“盲从”,也只能“盲从”,就像韩国人决议放弃他们首都原有的中文名字汉城,改叫首尔,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接受。 [3] 这个名字是费正清请梁思成为他起的。 [4] 麦大维是金庸(查良镛)在剑桥大学读硕士和博士时的导师。 外国人的中文名字绝大多数都是译者翻译或转写成中文的,需求规范的也是这些名字汉译时呈现的种种问题。在这种状况下,“名从主人”意味着译者在翻译外国人的姓名时,应遵照他们认可的译名准绳或规范。据漆菲(2009)披露,法国前总统尼古拉·萨科齐(Nicolas Sarkozy)的姓就改动过。Sarkozy原来译成萨尔科奇,后应法国政府请求,改成萨科齐。漆菲没有透露法方为什么请求改译名,仅说“据新华社译名室译员李振洁解释,由于名字改动时,萨科齐刚刚当上总统,影响力远非今日,所以没有构成很大的冲击。”笔者猜测,萨科齐的父亲是匈牙利人,父姓Sárkzy的读音是/arkzi/;萨科齐的姓往常通常写作Sarkozy。在法语里 Sarkozy 读作/sakzi/。查阅《大辞典》,我们能够找到“Sárkzy 沙尔克齐[匈]”和“Sarkozy萨尔科齐[法]”,这两个译名都没有问题。可是Nicolas Sarkozy的实践读音是/ni:klɑ: sɑ:(r)k`zi:/(Olausson ∓ Sangster 2006),既不是其父姓在匈牙利语里的读音,也不是法语姓Sarkozy的读音,因而萨尔科齐的尔字属于多余。法方请求把萨尔科齐改成萨科齐,依据的是“名从主人”的准绳,这个“主人”就是萨科齐自己的姓现今的实践读音。《大辞典》原先的译名依据的也是“名从主人”的准绳,只不外这个“主人”是Sarkozy这个姓在法语里的普通读音。 普通而言,个人须随家族之姓,人名的翻译也是如此。萨尔科齐改成萨科齐,没有实质性的改动,问题不大。假如由于改名而有可能切断个人与家族姓氏上的承袭关系,就得谨慎看待,哪怕是享有无上权益的国度元首,也不能自己想姓什么就姓什么。据漆菲(2009)和陈娟(2011)披露,2009年11月12日美国驻华使馆发布了一份留念美国总统初次访华的海报,海报中Obama被译成欧巴马。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发言人史雯珊解释说,关于以前欧巴马和奥巴马两种译名混着运用的状况,美国政府往常正在规范总统的中文译名,今后将统一运用欧巴马。也就是说,美方试图依据“名从主人”这一准绳来规范译名。但是在新华社的译名库里,Obama的译名是奥巴马。要不要遵照“名从主人”的准绳,似乎成了一个问题。前外交部翻译室主任过家鼎的见地是,“提出讨论能够,但依照惯例,曾经沿用一段时间的译名不会随意更改。”这似乎是在以“商定俗成”来抵挡“名从主人”和“音似为主”。新华社译名室担任人衷爽[5]给出了不改译名的另一个理由,那就是,“奥巴马这个姓氏在非洲国度肯尼亚的一些部落很普遍。欧固然是打头,后面紧接着是辅音,在拼音文字、拉丁文字以外的中央都是翻译成奥,不分亲疏,所以绝对不能翻译成欧。而且不时都是这么翻译,假如他改了,那个家族的名字都会受影响”(同上)。新华社译名室把Obama译成奥巴马,也是 依据“名从主人”这一准绳。美方和新华社的不同之处是,美方是站在Barack Obama个人的立场上看问题,新华社译名室是站在Obama家族的立场上看问题。当然,假如美方坚持自己的立场,经过外交途径,激烈请求我们用欧巴马这个译名,我们也只能接受。实践状况是,美方没有再坚持,所以奥巴马仍是奥巴马。笔者猜测,美方之所以不再坚持,可能是他们后来认识到,Obama并不是一个英语姓名[6],要想让这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维系其父系的非洲根,只需维持奥巴马这一译名。一旦改用欧巴马这个名字,父子二人就成了异姓之人。 [5] 陈娟(2011)所给的名字是陈有明。 [6] 奥巴马的父亲也叫Barack Obama,只不外后面带一个Sr‘老’。
第二准绳:定名不咎 长期以来,“商定俗成”被视为一条重要的翻译准绳。细究起来,这一准绳有些问题。商定俗成本身的意义是‘大家都这样(做/说),于是就成了习俗或惯常说法’。这只是一种言语现象,并不是什么翻译准绳。关于译者而言,“商定俗成”的隐含义思是‘一种说法/译名一旦被普遍接受,固定下来,就不再改动了’,这才是一条翻译准绳。这一隐含义思用四个字概括起来就是“定名不咎”。 关于什么是“定名”,需求加以界定。威廉·莎士比亚这样的译名,已被普遍接受,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属于定名。罗密欧(Romeo /`rm/)不属于定名,缘由有二:一、存在其他译名。曹禺(莎士比亚、曹禺 1954/1999)的译名是柔蜜欧,孙大雨(1998)的译名是萝密欧;二、即便曹和孙的译名没有被大家接受,也不意味着罗密欧这个译名就圆满无缺、不可动摇,译成柔密欧是不是更精确,还能够讨论。彼得(Peter)也不属于定名,由于依照Pe和ter的汉字转写规范,它能够译成皮特。据此,当一个译名呈现后,假如没有再呈现其他有影响力的译名或者无人能给出更精确的译名,这样的译名才是定名。 关于“定名不咎”,也需求进一步加以界定。要把曾经被普遍接受并固定下来的某个特定外国人(特别是历史人物)的中文译名与译名表或译名手册所提供的普通外国人名的规范或规范译名区别开来。“定名不咎”仅适用于前者,例如《圣经》里的大卫、彼得、马太和历史上的威廉·莎士比亚,不适用于后者,例往常天叫David、Peter、Matthew和Shakespeare的人。今天这些人的名字没有理由通通都译成大卫、彼得、马太、莎士比亚。
第三准绳:音义统筹 人的名字普通由姓和名组成,由于其各自的功用不同,翻译时应区别看待。姓通常不是自己或父母选择的,而是祖先传下来的。祖先因以得名的特征或理据到了后人那里早已不复存在,所以姓普通实践上不传达什么意义,只不外用作一个区别性符号。有鉴于此,姓的汉译应当完整采用译音(即语音转写)的方式,尽量选用中性的汉字来转写,例如把Short和Swift译成肖特和斯威夫特,避免给所翻译的姓氏添加在原姓中不存在的不当意义。名通常是父母或其他晚辈起的,有的是名字主人长大后自己改换的。不论哪种状况,名的选择通常都不是无目的、无理由或随机的;而是传达了一定的意义。有鉴于此,名的汉译应该以语音转写为主,恰当统筹意义。 在音义统筹方面,最大的问题是译名不分男女。包含印欧言语在内的许多外语都有性(gender)这一语法范畴,名词分辨阳性(masculine)、阴性(feminine)和中性(neuter)。父母在给孩子起名时,普通要分辨男名和女名,否则日后人们在用第三人称代名词指称这个孩子时,会不知该用阳性的he/him/his还是阴性的she/her/hers。性在汉语里不是一个显性语法范畴(他和她仅是文字上的区别,不是言语上的区别),因而从语法的角度看,汉语人名无需分辨男女。在实践生活中,汉语人名也经常不分男女。过去外国人名的汉译也不太留意男女之别,往常留意到这个问题。《手册》说:“本手册搜集的女子教名在汉译时,尽量选用具有女名特征的汉字”(新华社译名室 2004:III),不外在这方面仍大有改进余地。同样,在翻译外国男子的名时,也应尽量避免选用具有女名特征的汉字,例如我们历来不用姆来给自己的男孩子起名,在有木、牧、慕、穆等多个中性同音字能够选用的状况下,不一定要用姆字来转写外国男子的名。 在外国人名的汉译中,人们普通遵照“译名用字忌含褒贬”的规则。据漆菲 (2009)采访披露,当年接替Walton Walker担任朝鲜战争“分离国军”总司令的Matthew Ridgway /`rwe/,其中文译名原本是李奇威[7],我方为了贬斥他,将威改成了微。笔者以为,奇威明显有贬义,奇微却不一定是贬义;以微代威并没有抵达贬斥Ridgway的目的,至少笔者之前并没有推断李奇微是个奇特微小的人。“译名用字忌含褒贬”这一规则自身也不是无懈可击。假如我们接受“名从主人”是外国人名汉译的第一或基本准绳,那么译名真正忌讳的应该只是明显带有贬义的字,而不是带有贬义的词,由于没有哪位名字的主人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寓意好一些。因而我们在转写外国人名时,应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肉体,尽量不用我们自己起名时不愿意用的字。 [7] 漆菲原文里误作伟。
第四准绳:译音循本 采用译音的措施翻译外国人名,假照实行“名从主人”的准绳,就得依据原名原本的实践读音,选用与该读音尽可能贴近而意义得当的汉字来转写,这就是译音循本。目前外国人名的译音经常是依据读音规则或译名规则来转写,这种做法违背了“译音循本”的准绳。 遵照“译音循本”的准绳而改换译名的一个例子是泰国总理Yingluck名字的翻译。据陈娟(2011)透露,Yingluck过去不时译成英禄,2011年7月3日新华社在有关她参与总理选举投票的新闻稿中改译成英拉。新华社译名室的吴迪解释说:“依照泰国语的规范译音表,luck中lu发‘禄’音,依照泰国语的惯例,元音后面的子音ck作为最后一个音节不发音,所以我们一开端看到Yingluck就译为‘英禄’。后来,外交部相关担任人打来电话说泰国民众都将luck发音为‘拉’,当时思索到她还没有当选为总理,改后影响也不大,于是就纠正为‘英拉’。” 其他定名纠正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9·11之后,本·拉登这个名字一夜之间世人皆知。《大辞典》编委李纯指出,“拉登是媒体依据英语发音译的,但拉丹的名字来自阿拉伯语,阿拉伯语系里基本没有登这个音节,所以只能译成拉丹。从这点能够看出民间望英文而音译的做法是不担任任的”(引自漆菲 2009)。但是“民间”之所以把Laden误译成了拉登而没有译成拉丹,缘由还得从他们案头的译名手册去找。翻开第一版《大辞典》,只需“Laden拉当[法]/Laden拉登[德、罗]”,没有拉丹,《大辞典》所附的“国度和地域代称称号对照表”里也不包含阿拉伯语。既然拉当肯定无疑是法国或法语人名,译者只需选择不那么肯定的拉登。当然,译者假如认真一些,看见Laden后面的方括号里不包含“阿拉伯”,应该查一查正文后面附录的“阿拉伯汉译音表”,那样就会知道,den依据转写(transliteration)规则应该转写成丹。我们知道,新闻报道讲求速度,9·11事情忽然发作,记者、译者或编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发出中文报道,匆忙之中对译名没有细究,也情有可原。 “译音循本”并不意味着在任何状况下都依照一个名字最古老的读音或其在源言语里的读音来转写。例如Caius,作为罗马人运用的拉丁名字,其读音普通是/ks/(Upton et al. 2001),译名有两种,即“卡尤斯[罗]/凯厄斯[英]”(郭国荣 1993)[8]。可是这个Caius早已英国化了,剑桥大学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的Caius读/ki:z/(Upton et al. 2001)[9],由于其创建人Caius的名字就读/ki:z/。依据“译音循本”的准绳,Caius College的Caius应该译成基斯(见帕格纳门塔、陈国华 2009:VII-VIII),不能译成凯厄斯。 [8] 该辞典的修订版(新华社译名室 2007)没有为Caius提供中文译名,仅说“参见Gaius”。Gaius条的解释是Gaius“男子教名,源于拉丁语;它的变体是Caius”。 [9] 听说1557年在Gonville College基础上重建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的John Caius就是莎士比亚喜剧《温莎的高兴娘子》(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中Doctor Caius的原型,这个Caius的译名也应是基斯。 作为一种具有规范功用的工具书,词典不同于普通书籍,读者对词典内容精确度的等候极高,能够说不允许词典呈现任何错误。译名手册也一样,所给的译名应该精确无误,让人能放心运用。那些依据译名规则给出的不契合原名实践读音的中文译名不是精确无误的译名,假如不属于早已商定俗成的译名,就不应进入词典;词典的编者假如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收录了这种译名,一旦发现译名有误,须及时更正。
第五准绳:音系对应 没有任何一种言语的语音系统与任何另外一种言语的语音系统完整对应,例如英语音位/v/、//、/θ/、//、/e/、//在汉语里就没有对应音位;但是也似乎没有任何一种言语在音系上与另一种言语完整错误应。实践状况是,两种言语之间对应的音位普通要比错误应的音位多。严厉地说,译音就是用一种言语的音位或音节来有系统地转写另一种言语的音位或音节。为了让转写精确,需求充沛应用译入语的全部对应音位和音节,让译名尽量贴近原文名字的读音。汉语和外语的音系对应是一个大题目,远远超出了本文的主题,也无法在本文的篇幅内讨论。这里仅讨论英语姓名的汉译在英汉音系对应方面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音系对应首先意味着音位对应。由于早期译者母语方言的影响以及先入为主构成的商定俗成,外国人名的汉译没有做到充沛应用汉语的全部对应音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不是用普通话里以卷舌闪音//(汉语拼音写作r[10])为声母的汉字来转写英语或其他言语里以齿龈颤音/r/为首辅音的音节,而是用以齿龈边似音/l/为声母的汉字来转写。当然,汉语里假如没有与以/r/为首辅音的某一音节相对应的汉字,就只能用以/l/为声母的汉字来转写。例如汉语里没有/ra/、/ra/、/ran/这三个音节,遇上Ralph /ralf/、Fulbright/'flbrat/和Brown /bran/这三个名字,只好转写成拉夫、富布莱特和布朗。可是汉语普通话里有的字的读音与英语里以齿龈颤音/r/为首辅音的音节很接近,比较:若和/r/ 、/r/;瑞和/re/、/r/、/r/;润和/rn/;阮和/rn/;冉和/r/;饶和/r/、/r:/;儒和/ru/、荣和/run/、/ru:n/;温和/r/等。 [10] 为了烦琐,本文把汉语的音一概转写成汉语拼音/r/。 过去懂外语的人少,从事翻译的主要是少数专业人士,由新华社译名室这样的权威机构制定的译名规范推行起来没有什么障碍。即便是错误或不太精确的译名,一旦进入译名手册,也容易被运用者接受,由于绝大多数人不懂外语,不直接接触外国人,也不知道外国人名的实践读音。往常则不同,外语教育,特别是英语教育,曾经相当提高,受过教育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机遇直接接触外国人或外语,当他们知道了外国人名的实践发音与译名手册所给的发音不分歧后,会对译名手册的译名产生质疑乃至抵触。 音系对应还意味着,中文译名的字数应尽量贴近外国人名的音节数。英语的某些双辅音与某些元音分离在一同,读音与汉语里的某些字很近似,如Patricia /p'tr/ 和Patrick /'ptrk/ 里的 /tr/ 与汉字垂就很相似,与其译成四音节的帕特里夏和帕特里克(新华社译名室 2004,2007),不如译成三音节的帕垂霞和帕垂克。同样,把哈姆雷特的母亲Gertrude译成格特鲁德(新华社译名室 2004)不如译成葛楚(彭镜禧 2001:7)或葛楚德。 语音系统的对应请求音位和音节的转写要系统而规范,做到同音同译、异音异译。可能是由于早期译者对送气和不送气、清音和浊音的关系认识得不太分明,/p/和/b/、/t/和/d/常常不分,有时用b声母的字来转写外语中以p为首辅音的音节,或用d声母的字来转写外语中以/t/为首辅音的音节,例如Peter译成彼得。假照实行同音同译、异音异译,著名丹麦言语学家Otto Jespersen /`jsps()n/ 的per应转写成珀,而不是佩、柏或泊;Betty应转写成贝媞,而不是贝蒂。Peter的转写比较省事,由于汉语的te这个音节,除了特之外,没有别的特别好的当用字,只好译成皮特;假如需求把Peter与Pitt /pt/区别开来,能够思索把Peter转写成皮德,把Pitt转写成皮特。
结论 外国人名的汉译中存在的紊乱,主要是两方面缘由构成的。一是有关各方在人名翻译的准绳上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制定出细致的细则;二是译者对外国人名的实践读音和意义不太分明。 针对第一个缘由,本文论证“名从主人”是外国人名汉译的基本准绳,这意味着我们不只需尊重外国人自己选择的中文名字,还要在翻译他们名字的时分,遵照译名的准绳和规范,将名字的意义思索进去,译音时做到外汉音位系统的有序对应,充沛表示外文原名的区别性,这样才能够避免译名的紊乱。本文以为“商定俗成”只能了解为不去改动某一历史人物已被普遍接受的固定译名,不能以此为由把过去一些不精确或不恰当的译名当作圭臬,用来规范今天外国人的译名;不应依据拼读规则来转写外国人的姓名,而应依据外文原名的实践读音来转写。 参引文献 ——Olausson, Lena & Catherine Sangster (2006). Oxford BBC Guide to Pronunci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pton, Clive, William A. Kretzschmar, Jr & Rafal Konopka (2001). Oxford Dictionary of Pronunciation for Current English. Ox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陈娟(2011),外国政要译名之争,《国际先驱导报》(2011-07-15),2013-03-01下载自新华社(http://news.xinhuanet.com/herald/2011-07/15/c_13984831.htm) ——戴问天(2006),再谈外国人名(及地名)翻译问题,《中华读书报》6月7日。 ——郭国荣主编(1993),《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何自然、李捷(2012),翻译还是重命名—语用翻译中的主体性,《中国翻译》(1):103-106。 ——李捷、何自然(2012),“名从主人”?——称号翻译的语用学思索,《中国外语》9(6):72-76, 80。 ——罗鑫(2009),名从主人:几种海外中国法学研讨著作中人名汉译指暇,载《中国法律传统》第七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帕格纳门塔,彼得(Peter Pagnamenta)主编,陈国华改编、主译(2009),《剑桥大学:800周年肖像》(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An 800th Anniversary Portrait),北京:外语教学与研讨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 ——漆菲(2009),外国政要译名背地故事,《国际先驱导报》(2009-11-20),2013-03-01下载自新华社(http://news.xinhuanet.com/herald/2009-11/20/content_12499449.htm) ——莎士比亚,威廉(William Shakespeare),曹禺(译)(1954/1999),《柔蜜欧与幽丽叶》,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 ——莎士比亚,威廉(William Shakespeare),彭镜禧(译)(2001),《哈姆雷》,台北:聊经出版社。 ——莎士比亚,威廉(William Shakespeare),孙大雨(译)(1998),《萝密欧与琚丽晔》,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汪化云、刘正国(2001),关于“名从主人”的再讨论,《黄冈师范学院学报》(6):54-56。 ——王金波(2003),谈国内翻译研讨中的译名问题,《中国翻译》(3):62-64. ——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编(1985/2004),《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 ——新华通讯社译名室主编(2007),《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修订版),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张岂之、周祖达主编(1990),《译名论集》,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 ——张廷琛(1981),谈“名从主人”,《翻译通讯》(2):40-42。 ——邹振环(2010),晚明至晚清的翻译:内部史与外部史,《东方翻译》(4):18-26。 (感激公号“陈氏言语学”受权转发)
(点击参与擂台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