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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导语 本周,幼升小家长将迎来一个重要的节点: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这将是幼升小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 这几天已有家长收到信息登记表草表,手上的信息表与现实有出入怎么办?怎么改呢?有些地方不知道怎么填怎么办?……针对家长的一些问题,小编来一一解答。
已经有家长向小编反馈,节前幼儿园召开了家长会,并且已经在节前拿到了草表。所以从今天起,各位幼升小的家长们务必要关心起来了,草表将陆续发放。4月23日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入学信息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今天,小编也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入学信息登记的步骤,以及各区指定信息登记点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准备,家长们可以收藏备用!
家长提供 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公办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也可通过我们文末的人户分离政策详解文章了解更多。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www.shrxbm.cn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账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入学信息登记表常见问题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2016版) 常见问题1:信息在哪里填写? 根据教委规定,上海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在各区指定的幼儿园或者指定区域进行信息登记,在4月8日——23日期间都可以进行登记。也就是说,家长们有充分的时间来仔细阅读各种政策,核实表格上的信息,确保信息万无一失。 (后文附有各区指定登记点总表) 常见问题2:信息如何修改? 1、本市户籍儿童如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请至公安部门修改。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2、非本市户籍儿童如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请至公安部门修改;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登记年限等关键信息,需到相关部门更改;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常见问题3:信息为什么不能在家登记? 到幼儿园或信息登记点集中登记,最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网络安全。网上登记系统采用的是内部网络,网络环境相对安全;而一旦在家里登记则必须通过外网,信息泄露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在幼儿园或信息登记点填写,家长能够得到老师指导,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差错。 常见问题4:信息一旦确认,就全部不能更改了? 不能更改的是入学的意愿。就是你到底选择在户籍地入学,还是居住地入学。这两点也是让家长反复确认的,请家长想明白了再确认。其他信息如需修改,请参考注意事项2. 常见问题5:幼儿园登记表拉不出来怎么办? 确实有部分家长遇到这个问题,不过不用着急,一般来说可能是因为基本信息缺失,也可能是系统的问题,如果所在的幼儿园确实无法拉出孩子的信息,那么到区招办指定的信息 登记点解决即可。家长且不用着急。 常见问题6:人户分离证明,是否需要在信息登记时办完出示? 根据教委指示,人户分离证明需要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毕。在民办学校面试或者公办学校信息验证时出示。也即是说,在信息登记时,只需要确认就读意愿(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入学),不一定要出示人户分离证明。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毕即可。 常见问题7:现居住地怎么填写? 家长们最容易犯的错就是现居住地。很多人在隔壁区或者很远的地方买了学区房,准备小学的时候过去,幼儿园则是在现在的地方,但是,无论你实际上住在哪里,为了将来不必要的麻烦,请现居住地一定要填写你学区房的地址!!!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何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2017年各区招生原则要点和指定登记点 黄浦: 对于该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徐汇: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对于该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长宁: 2017年该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对当年涉及入学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与2015年、2016年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 做好本市、该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工作。本市、该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静安: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可参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普陀: 2017年该区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2017年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虹口: 选择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小学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杨浦: 2017年起,该区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不和监护人在同一户口薄、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017年杨浦区仍然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该区;或者户籍在该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闵行: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宝山: 凡符合居住地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入学(办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2015年起,该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7年须迁入户籍满3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嘉定: 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报名入学。 该区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该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该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该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7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浦东: 2016年起,该区已在部分学校(详见相关学校招生告示)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该区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2017年起,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招办将按照操作细则作统筹安排。
金山: (1)居住地在该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亭林镇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方案实施;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2)居住地在该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持该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该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该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该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该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而在居住地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统筹安排。 松江: 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该区实际对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区域内统筹安置。
青浦: 2017年该区继续执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青浦区教育局继续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的实施细则(试行)。
奉贤: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崇明: 2017年该区继续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根据《2017年崇明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招生入学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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