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某公司销售员杨阳将自己名下购车指标出卖后,利用开锁公司配制的钥匙,将他人利用该指标购买的汽车窃走。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杨阳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5月间,杨阳为还男友赌债,将自己名下购车指标转卖,后得知他人利用该指标购买了一辆白色雷克萨斯越野车,并停放在本市西城区金融街威斯汀酒店的地下停车场。2017年2月14日,杨阳联系开锁公司,谎称钥匙丢失,在上述地下停车场内,利用开锁公司配制的钥匙,将该价值人民币68万元的雷克萨斯越野车盗走并销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杨阳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周 沫 涂 浩) (人民法院报) 原文地址:https://www.wanhu888.com/article-26478-1.htmlhttps://www.toutiao.com/a6579810683955708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