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6-017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 2016年 3月 1日
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16年 3月 8日(星期二)上午 9时在飞亚达科技大厦 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监事会 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对公司依法
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等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现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工作认真负责,公司的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切实执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
采取了回避表决措施,没有任何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五、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6年度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原文地址:https://www.wanhu888.com/article-26478-1.htmlhttps://www.toutiao.com/a6260035728437920002/ |
|